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户外广告设置应划区分类

1999-04-06 来源:光明日报 记者 王蔚 我有话说

本报讯(记者王蔚)北京市户外广告的设置已引起各方关注,而怎样使之有序、美观、安全?面对这一难题,日前北京市政协、城建委再次与有关领导及专家举行研讨会,提出应划分区域进行管理。

有关领导提出的初步方案是:在北京划分广告设置的“严禁区”、“严控区”、“集中展示区”及“一般地区”。对于包括天安门广场在内的严禁区,要严格禁止设置经济广告;部分主要街道作为严控区,广告设置要有总量控制;王府井商业街、西单商业街等繁华地段可作为广告的集中展示区,允许较密集地设置户外广告;其余为一般地区,可在有关管理部门的规划下设置广告。

有的专家认为,户外广告的规划应划分为不同的职能区域,如政治区、文教区、商业区、居民区等,在不同的区域采取不同的原则。户外广告又应分为日常广告(较长期设置者)和非日常广告(包括节日、庆典等活动需展示的临时、短期广告),前者需严格管理,对后者应尽快提出管理办法。

也有部分政协委员提出补充意见:在25个历史文化保护街区内不应设置广告;那些按照规范只可设于郊外、乡间、高速公路旁的“一柱擎天”大幅广告牌,应尽快从首都的城区清理出去。对于繁华地段作为集中展示区的办法,也有的专家提出异议:那里人口密度最大,一遇地震、暴风等自然灾害,楼房的“附件”则是最容易垮塌的部分,很有可能带来更大的灾难。总之,首都的户外广告将告别比大、比洋、比怪的无序状态,在有序及精心设计中美起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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